
联系人:古老师
电话:198-2297-1653
邮箱:1056487599@qq.com
地址: 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
成都公司发票作废: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有误,能否作废?
成都公司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有误,能否作废?
答: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。
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,如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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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公司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有误,能否作废?
答: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。
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,如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。